招标采购信息=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眼科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JGXDF2026-BG00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眼科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4.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眼科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眼科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眼科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1.供应商投标时须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原件; (7)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医疗设备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2)对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时20分到2026年10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获取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各供应商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