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长宁县2026年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宁县2026年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混凝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47.395281万元,招标人为四川省长宁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计划采购C30商品混凝土约39565.35m3.其中包1:20367.02m3, 运输地点: 硐底镇、双河镇、梅硐镇、花滩镇、铜锣镇;包2:19198.34m3,运输地点:古河镇、梅白 镇、长宁镇、竹海镇、井江镇、老翁镇、铜鼓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宁县2026年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002)长 宁县2026年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宁县2026年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选人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 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002长宁县2026年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选人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 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由参选人自行携带U盘,须携带如下合法有效的证件: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参选人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报名成功后,招 选人将招选文件发给参选人。参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招选文件,并登记 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招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