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昕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选择及检测项目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昕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选择及检测项目,招标人 为吉林省昕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昕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选择及检 测项目

2.2标段名称:

服务需求 项目编号 选择家数

1标段 为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标段劳务分包单 位选择项目 YR20261001-FW01 9家

2标段 为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标段提供建筑材 料 YR20261001-FW02 25家

3标段 为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标段提供施工机 械租赁服务 YR20261001-FW03 19家

4标段 为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标段检测 YR20261001-FW04 1家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建筑劳务

(施工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建筑材料销 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工程机械设 备租赁,自有配套施工机械设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 担本项目的能力。

四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CMA资质认 定证书,资质参数满足高标准农田工程检测需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 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 (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可以兼投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6年10月28日9时00分至2026年11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与者,将以下资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备注公司名字及 联系方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 劳务、材料、机械、 检测(投哪部分写哪部分)+公司名字)

(1)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

①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须在公告期截止时间 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并成功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以代理机构收到邮件的时间 为准)。

②对发送资料完整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③投标人须及时关注邮件往来情况,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果 自负。

④逾期发送资料的,视为无效投标。

4.2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四平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