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JJJ-2026-F100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红桥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提供至少一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目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获取方式(1)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

(4)标书款电汇凭证。以上内容加盖公章后扫描(彩色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发至我公司邮箱,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购买文件材料,发送后务必联系负责人确认。供应商从本单位账户以电汇方式汇出,并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文件费”。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1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售价: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 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大津市

七、其他

天津市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9万元;超出此预算金额的投标商投标将被拒绝。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