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氨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HY【2026】ZB1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氨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0万元,招标人为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氨水3000吨, NH3含量≥2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氨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氨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氨溶液(氨水):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自行运输,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供应商若委托第三方运输,须提供与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的承运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同时提供该承运单位资质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 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1)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网上领取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领取无效)。

(2)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 海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 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城市

七、其他

1.最高限价:210万元,单价 700元/吨(含税13%、一票结算)。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数量。

3.质量标准:以需方质检中心一次性化验结果为准(滴定法),氨水按国家质量标准为无色透明, NH3含量≥20%.

4.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供:(1)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保函原件:

(2)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4)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 U 盘等λ以上资料“(1)、(2)和(3)”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