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采购]杭州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027-2031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杭州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027-2031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背景:需采购杭州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027-2031年保洁单位,现向全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 与本项目。

1.3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6,334,958.50元(含税),其中日常保洁服务费最高限价14,247,996.00 元、大理石晶面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856,800.00元、沙发清洗服务费最高限价55,000.00 元、外墙清洗服务费最高限价1,175,162.50元。各分项报价超过对应的分项最高限价或含 税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范围

2.1杭州中国太平金融大厦红线范围以内的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 内外幕墙、天花、场地、道路、消防通道、消防门(包括职场门禁外侧部分)和共用设施设 备、玻璃、公共部位门窗、设备房、标识牌、广告灯箱、公共区域灯具、大堂、电梯、值班 室、垃圾房、屋面、露台、屋顶花园、绿化带、管道、管井、地沟等的日常清洁服务;以及

内外幕墙清洗、日常石材护理、部分楼层单元内区域日常清洁服务、地毯清洗、沙发清洗、 大理石晶面服务等内容。除招标人提供的大卷纸、厕垫纸、擦手纸、洗手液外,供应商需提 供为实施上述保洁服务所需的配套物资(如清洁耗材、人员统一服装等)及工具、设备,相 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 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 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细需求见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2.2服务期2027年1月1日-2031年12月31日(实际服务起止日期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采用“2+3”模式,分为两个阶段履行:第一阶段服务期2年,2年期满前对乙方进行综合考 核。若乙方通过第一阶段考核,合同继续履行,自动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服务期3年, 双方无需另行签订新合同;若乙方未通过第一阶段考核,合同于2年期满之日自动终止。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年,采用“2+3”模式,分为两个阶段履行:第一阶段服务期2 年,2年期满前进行综合考核。若通过第一阶段考核,合同继续履行,自动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服务期3年,双方无需另行签订新合同;若未通过第一阶段考核,合同于2年期满 之日终止,具体开始、结束服务的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指示为准。

2.4服务地点:杭州市。

2.5中标供应商数量:选取1家。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或 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还应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其所属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同一家总公 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人均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工商备 案的公司章程、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或资格资质等能体现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以 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提供至少1个保洁(清洁)业绩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3.3.1业绩时间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内已完成或正在履

约的(以合同服务期限为准)的业绩合同。

3.3.2业绩金额要求:单个业绩合同年平均金额≥230万元(人民币);业绩合同关键页若能 体现合同金额(包括暂估总价、固定总价、上限总价等),以合同关键页载明的合同总金额及 服务期限折算年平均合同金额为准,业绩合同关键页若不能体现合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

3.3.3业绩合同类型要求:保洁(清洁)服务合同,以上内容描述有细微差别,但表达的意思 相同的,即被认定为符合要求。

3.3.4项目业态要求:若业绩合同中服务内容表现项目业态为“住宅(含居住公寓)、市政道 路环卫清扫”的,该业绩不予认可;其余所有业态(含未体现业态)的保洁服务合同,满足 其他业绩要求即认定为有效业绩。

3.3.5提供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3项材料:

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服务期限、合同 服务范围或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等;

②合同首期结算对应的银行收款回单复印件;

③合同首期结算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注:

(1)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业绩将不予认可。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不 全,或提供的资料难以辨认关键信息的,属无效业绩证明。

(2)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单位,其所属总公司签署的项目合同业绩不计入业绩范围;以 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单位,其下属分支机构签署的项目合同业绩计入业绩范围。

(3)上述全部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第 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股东信息 的相关备案情况查询截图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实质上由第三人提供服务(投标人须提 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4.1 现场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介绍信(加盖公章)、③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以上资料至上述4.2指 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4.4.2邮购文件(邮件形式):

如需邮购或电子邮件接收招标文件,请以邮件方式将前款①②③资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 构邮箱(详见本公告第六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资料完毕后向投标人发送《报名登记表》 投标人填妥《报名登记表》并以汇款方式支付购买费用后,将表格扫描件及汇款单发至招标 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详见本公告第六条),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4.4.3支付要求: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公对公或私对公(须备注公司名称)汇入 以下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5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

4.6投标文件递交

4.6.1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4.6.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递交地点:深圳市逾期送达或者 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用 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与现场递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选择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应自行 承担邮寄过程中延误、丢失、破损、密封失效等全部风险;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深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