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清溪实验学校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竞争性磋商公告(包1)
(招标编号:HBRJ-202603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
一、招标条件
本孝昌县清溪实验学校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包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孝昌县清溪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孝昌县清溪实验学校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进行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孝昌县清溪实验学校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包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孝昌县清溪实验学校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①同一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包进行投标,多投则其所有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②供应商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9日 17时00分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时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时提供,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⑤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5时00分
七、其他
1、本标包号:包1 干货调料类;拟确定供应商数量3名;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报名截止后向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发送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对供应商的资格等进行评审。)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的有关资料全程参加报名和磋商活动。
4、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