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纤维支气管镜(裸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纤维支气管镜(裸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BLY-DY-028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纤维支气管镜(裸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纤维支气管镜(裸镜)采购项目 200000.00 2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项目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纤维支气管镜(裸镜)采购项目,本次购置的纤维支气管镜 1条,需与医院现有摄像系统兼容,便于更好地开展内镜下诊疗工作。(具体参数详见磋商 文件采购项目要求)。

5.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5.3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免费质保≥3年;

5.4交货地点: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 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及 性能,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 份额:第(三)项规定;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

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 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 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 《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 见响应文件)。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http:// www.ccgp-henan.gov.cn/), 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 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 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 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 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注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获取

①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10月30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30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