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陇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站燃气锅炉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SJC-BJ2026-047C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陇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陇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站燃气锅炉天然气管道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SJC-BJ2026-047CG),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477431.65元,招标人为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陇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站燃气锅炉天然气管道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陇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站燃气锅炉天然气管道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陇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站燃气锅炉天然气管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 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 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宝鸡 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 (2022)9 号);
(7)《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 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 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 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经理在本企 业的近一年内(2025年10月至今)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 项目;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赋“二维码”可查验的财务报告(成立 时间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递交磋商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十二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1年内(2025年10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1年内(2025年10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 证明);
(7)本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e. gov. cn)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 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 court. gov .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 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 商无须提供截图);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1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13)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持单 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至宝鸡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点30分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宝鸡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点30分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