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齐盛公司无锡至广汉钢管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安齐盛公司无锡至广汉钢管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8.443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投标人提供四轴及以上运输车以及符合要求 的人员、为招标人提供无锡至广汉钢管运输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齐盛公司无锡至广汉钢管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齐盛公司无锡至广汉钢管运输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资质要求:-1-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应证件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提供资质证件扫描件或国家行政网上截图 )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暂 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 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 立时间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公司的财务状况表。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 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从事过石油化工物资或石油钻井设备或大宗物资国内公路运输服务业绩 (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需显示签订日期、合同和主体双方签字、盖章有 效)及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为依据)。
3.5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现有自有四轴及以上运输车不少于10辆,以提 供的车辆资质证件扫描件为依据,车辆均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自有车辆是指车 辆所有权为投标人单位名称的车辆,以提供行驶证扫描件为准)。若为拖挂车 ,拖头和拖挂一起为一辆,同一投标人在该项目投标“拖头和拖挂”数量不一 致的,则以数量较少的“拖头或拖挂”为计算数量。(提供的车辆资质证件扫 描件,具体证明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 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http:// www.gsxt.gov.cn/);
-2-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www.creditchina.go v.cn ).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 询截图( https:// wenshu.court.gov.cn) .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 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 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 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 以上主责交通事故、一般C级及以上环境事件和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6)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方、重 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4年1月1日至投 标截止日前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以上(1)(2)(3)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4)(5)(6)项投标人提供书 面承诺。
3.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定代表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 定代表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9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 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 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惩戒主体 黑名单等级 惩戒适用 惩戒范围 惩戒阶段 信息查询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集团公司级 全集团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内网:http:// bid. 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企业级 原则上本单位、上级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到2026年10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 月3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 :①《领取(购买)招 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附件1)、②《公司营业执照》、③《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④《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注:现场购买标书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
4.5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 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详见⑤《投标意向书》(附件3)。确认参加投标单 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⑥《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⑦《投标保证金退 还信息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以上①——⑦项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在开标当日将纸质资料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