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宁都县乡镇管道轻烃燃气户户通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都县乡镇管道轻烃燃气户户通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都鸿图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都县乡镇管道轻烃燃气户户通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 标段)。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标段区域内管道轻烃燃气设计、铺 设、制气站建设、入户管道安装、设备调试;轻烃燃气制气设备采购、制气站 设备安装、制气站场地平整、土建施工及项目配套附属工程,直至项目整体达 标交付、正常投入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
4、计划工期:一标段:2年,其中设计工期暂定30日历天(发放中标通知 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暂定工期730日历天(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 范要求。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持 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3、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单位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 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中任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 成员中的牵头单位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注册 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施工建设 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提 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关键岗位人员: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一施 工单位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关键岗位人 员(施工员、质量(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材料员)有效的上岗证书, 安全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C
证。其中,【施工员、质量(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材料员】具备社保 证明。
4、企业业绩:
(1)施工业绩:开标前60个月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 的牵头单位)施工完成过至少单个合同的金额在1600万(含)以上的市政公用 工 程 施 工 (或 EPC 等含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 、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竣工图(五项中的至少两项)。
(2)设计业绩:开标前60个月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 的设计单位)设计过至少一个单个项目金额在1600万(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 程 设 计 ( 或 EPC 等含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必备);②设计合 同、中标通知书、主要成果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四项中至少一项)。
5、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 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单位的职责。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两家(其中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 标段的投标活动。
(3)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 及本人身份证。
(4)信用要求:
①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未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
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单位)及投标人(如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 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zxgk.court.gov .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加盖投 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未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不影响企业正 常经营的冻结除外),未处于破产状态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章。
(5)具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备的场所,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标注为“经 营异常”的企业。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1月9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方式:线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①线上获取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公司邮箱,邮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并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联系方式:
②现场获取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以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提供)
3、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单位提供)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6、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2024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7、信用中国网站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8、标书费付款凭证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1日09时3 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