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智慧医院移动医疗和移动护理用移动终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6JLKR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智慧医院移动医疗和移动护理用移动终端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智慧医院移动医疗和移动护理用移动终端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智慧医院移动医疗和移动护理用移动终端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智慧医院移动医疗和移动护理用移动终端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 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 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2)供 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对列入“中国政府 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