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武(挂)2024-050号地块商业项目外墙发光字标识制作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JHR-2026-15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津武(挂)2024-050号地块商业项目外墙发光字标识制作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3.0142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优鑫置业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津武(挂)2024-050号地块商业项目外墙发光字标识制作安装工程,具体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武(挂)2024-050号地块商业项目外墙发光字标识制作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武(挂)2024-050号地块商业项目外墙发光字标识制作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单位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单位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无欠税证 明(依法免税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或纳税零申报应当提供税务大厅零申 报报表)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参加开标时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参加开标时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前往天津市报名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 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