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公告〗第八师石玛兵地融合陕建10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35kV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MZSC02(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玛兵地融合陕建 100 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35kV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境内,建设规模为1000MW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069.06176MWp:配套新建1 座220kV 升压汇集站,最终供电接入方案应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第八师石玛兵地融合陕建10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35kV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八师石玛兵地融合陕建 100 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35kV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八师石玛兵地融合陕建 100 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项目配套 220kV 升压站35kV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

2、申请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来,应有至少一项30Mvar及以上静止同步调相机成套设备项目业绩,调相机专业分包工程业绩或调相机成套设备供货业绩均可。投标人须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类似规模的静止同步调相机型式试验报告或静止同步调相机涉网试验报告,并须同步提供对应业绩的设备采购合同等佐证材料,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包含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提供任意一种税种);

8、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在项目所在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1、申请人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12、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得在项目所在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同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然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5、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 09时30分到2026年11月11日 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投标人,

(1) 请在发售期内上午9:30至 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在陕西省西安市购买。(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 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 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