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一五O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餐饮物业服务外包公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607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一五O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餐饮物业服务外包公司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一五O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编号:HXZB2026076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五O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餐饮物业服务外包公司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一标段:蔬菜;二标段:干调;三标段:面包;四标段:矿泉水;五标段:餐饮物业服务外包公司;具体以学校实际采购发生量为结算依据(一标段入围2家供应商;二标段入围1家供应商;三标段入围3家供应商;四一标段入围3家供应商;五标段入围1家供应商)

服务期:2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一五O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餐饮物业服务外包公司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采购的产品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五标段无须提供)。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5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近年(2023年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如符合资格的某一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按评标结果确定的先后顺序,如在先完成评标的标段,被推荐为入围单位之一,则先入围的单位不在成为在后续标段中评标的入围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00时00分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