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津利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损材料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CG-HW-JLGS01-ZSZX JC-2026-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徽津利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损材料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ECG-HW-ILGS01-ZSZX-JC-2026-0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安徽津利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预估金额240万元。此仅为预估量,不作为最低供货量保证,实际数量以订单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集中框架采购招标项目包括工业X射线检测胶片、显影液和定影液,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探头和试块,相控阵超声检测探头、楔块、试块和扫查器配件,磁粉和渗透检测用试剂,以及其他无损检测用配件耗材。(包括无损材料、随机备品备件、强制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具、强制专用工具等)。安徽津利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安徽津利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据此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对应采购合同,按实际订单数量作为合同结算数量。
框架有效期:暂定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同时应具有该类物资供货的业绩。
1.具备近2022-2025年内应拥有无损检测材料供货业绩不低于2个,其中包含相控阵超声检测和涡流检测材料供货业绩不低于1个。业绩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供应商必须具备该类物资生产或销售经营的资质,代理商须提供由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8)企业或企业实际控制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等,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以上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供应商主体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0日10时整至2026年10月16日10时整
(二)购买文件:2026年10月16日14时整至2026年10月26日14时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