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澄海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物业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汕头市澄海区岭海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物业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58360.00元/年(具体按实际配置的人数进行结算)。

四、采购数量: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项目主要内容:

①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汕头市澄海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3-8栋通用厂房、公

用开关站、门房、研发大楼、员工宿舍、食堂、首层停车场、负一层停车场等、汕头市澄海 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二期)一厂房及配套1—7栋通用厂房、开闭房、电房、 公共开关站、临时门、配套用房、消防控制室等。

②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安保维保服务、清洁服务、绿化服务、水电设备服务、停车服务、 交付服务、维修养护、消防维护等。

2.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 件5).

3)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

4)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第五 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包组)磋商(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与本项目磋商(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响应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 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报名登记表及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

3.上述资料一式一份,采用A4纸规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报名并递交资料的供 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9:30(9:00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十、磋商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9:30.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