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兴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BRL2026090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开兴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入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兴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经开兴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经开兴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入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兴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入围已经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 长春经开兴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兴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入围。
2.2服务地点:长春市。
2.3服务范围:负责鉴证、非鉴证服务,包括不限于财务审计、尽职调查、资产清查、清产 核资、项目盈利预测审核、内控与合规审计、经责审计、财务、内控,投资交易阶段咨询服 务等。
2.4入围期限:三年,三年届满后根据采购人决定是否重新开展中介机构备选库选聘。
2.5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2.6入围数量:6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以及有效的营业 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体现年检页)。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 险的能力。第三方中介机构应当具有充足的专业审计队伍,能够为完成审计工作提供保质保 量的服务。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财 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信 用中国(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search/ cr/), 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 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执业过程中,不存在以下 情形 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业务报告, 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选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受到省国资委或行业监管部门给
予的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法人或合伙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 函)。如发现存在以上情形,将根据采购人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清退出库。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30日至2026 年11月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邮箱 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项目名 称)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如投标人获取文件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 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0日9时00分,地 点: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