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关于招标}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1BE01BE)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83.91200000万元,招标人为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反恐怖防范专项要求:投标人须熟悉并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公共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等反恐怖防范法规与行业标准,具备承担城市公共供水一级(Ⅰ类)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安保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接受招标人及公安机关的背景审查与监督检查。(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3 日 09时 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6年10月23 日至 2026年10月 27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人在投标人处(或投标人分公司处)缴纳的2026.07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仅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靖江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整,售后不退。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 12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 12 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靖江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靖江市华汇供水有限公司下辖供水条块(一级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水源厂、合兴水厂、江防水厂(含综合楼)3座自来水厂,新桥/生祠/季市/扬子江(斜桥)4座增压泵站,综合楼消控室;污水条块:清源污水处理厂(城北、季市、新桥、生祠)、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真武河等8座无人值守泵站(夜巡)。所属供水条块(水源厂、合兴水厂、江防水厂及4座增压泵站)属城市公共供水一级(I类)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应配保安人员以《水务集团保安人员统计表》应配人数为准,具体岗位与职责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安保人员配置明细表》。
3.最高限价:461.304 万元/年(注:报价应覆盖本项目保安人员及反恐防范一级(Ⅰ类)人防/物防/技防/应急配置要求)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一级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Ⅰ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含供水条块一级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水源厂、合兴水厂、江防水厂及4座增压泵站)的人防、物防、技防及应急管理服务,以及全部站点的安保服务。
5.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反恐怖防范专项要求:投标人须熟悉并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公共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等反恐怖防范法规与行业标准,具备承担城市公共供水一级(Ⅰ类)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安保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接受招标人及公安机关的背景审查与监督检查。(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7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人在投标人处(或投标人分公司处)缴纳的2026.07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仅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靖江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整,售后不退。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 12日 14:30时;
2.提交地点:靖江市
3.开标地点:靖江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bm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