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中城景恒(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20千伏变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MDHZ2026-03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中城景恒(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20千伏变电站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200万元,招标人为中城景恒(乌苏)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新建户外式220kV变电站工程,整体按标准化、智能化变电站标准建设,全站电气设备、土建工程、配套辅助设施一次性统筹建设,兼顾现状供电需求与远期绿电接入、厂区临时变永久改造扩容需求,具体建设规模如下:(一)主变压器系统(二)220kV配电装置系统;(三)35kV、10kV配电装置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中城景恒(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20千伏变电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中城景恒(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20千伏变电站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接受由具备相关资质单位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各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经理近半年(连续 6 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核心险种),证明材料需清晰体现缴费单位、缴费期限、参保人员姓名等关键信息。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半年(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核心险种),证明材料需清晰体现缴费单位、缴费期限、参保人员姓名等关键信息。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无恶化、无资不抵债等情形。须提供经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 3 年(2023 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审计意见页,且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对于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投标人,以企业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提供对应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近3年经营活动中现金流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充足资金保障能力。(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1.投标企业近三年内(自2023 年 10 月 0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本项目所指无不良行为记录具体为不存在下列情形:
(1)利用虚假业绩、虚假人员证书、虚假财务资料等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各类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因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等受到刑事处罚的;
(3)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有权机关认定,存在拖欠建设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且在认定后拒不履行依法确定的还款、支付等相关义务的;
(4)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期内的;
(5)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等招投标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记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的。
备注: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项目所在地及投标人注册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网、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投标人需对上述5项信誉要求逐条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上述查询渠道的最新查询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查询主体、查询结果等关键信息,查询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若投标人存在任何一项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需对信誉要求1)-5)逐条承诺,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与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未划分标段的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 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线下领取,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节假日除外),在请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上述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价格:2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