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教学设备采购-三坐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二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都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教学设备采购-三坐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000000.00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都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教学设备采购-三坐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都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教学设备采购-三坐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响应供应商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若采用保函形式的,须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由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保费原件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纸质保函原件在开标现场随纸质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受益人为采购人。若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的,响应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7:30分(北京时间)之前从其公司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指定账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响应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3%,提交方式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采购合同签订前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供纸质保函。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二)付款方式:

1.付款形式:采购方可采用银行转账、转账支票、电汇、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应付工程款,成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达项目工地,经双方验收货到后付总货款的45%;经调试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70%;经专家小组验收后,支付验收合格总金额的95%,余款5%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供货商需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相应税率发票,结算时将从货款中扣除税率差额)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