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吉林省长春市经开支公司线上推广业务宣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KZB-264806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人保财险吉林省长春市经开支公司线上推广业务宣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3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长春市经开支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保财险吉林省长春市经开支公司线上推广业务宣传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人保财险吉林省长春市经开支公司线上推广业务宣传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人保财险吉林省长春市经开支公司线上推广业务宣传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 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 证明。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xinyongfuwu/?navPage=5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

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响应或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其它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 邮箱主题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并同时 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售价:3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 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人保财险吉林省长春市经开支公司线上推广业务宣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吉林省长春市经开支公司线上推广业务宣传采购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支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上级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长春市分公司”)”签订。现委托进行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 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吉林省长春市经开支公司线上推广业务宣传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线上推广业务宣传软文和视频服务,具体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只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7预算金额:99.36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8最高限价:软文300字以上,不超过5元/次;视频3分钟以上,不超过20元/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 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 证明。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个月的企业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xinyongfuwu/?navPage=5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 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响应或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其它资格要求:无。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 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邮箱主题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 料收到确认。

售价:3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长春市逾 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