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医院制剂研发服务项目-温胆降浊方(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ZDD-2026ZCFWCS10133-B)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医院制剂研发服务项目-温胆降浊方(三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性资金)55.00万元,招标人为广 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GZDD-2026ZCFWCS10133-B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 医院医院制剂研发服务项目-温胆降浊方(三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医院制剂研发服务项目-温胆降浊方(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医院制剂研发服务项目-温胆降浊方(三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的证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的,本项目仅接受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分支机构投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有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或有效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履行合同 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或有效证明。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注: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函或有效证明。
2、磋商小组于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中的“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查询结果须无 不良信用记录(如曾有失信记录已失效但网站信息未能及时更新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否则,磋商小组仍将以评审时查询的结果为准)。
3、磋商小组于评审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对供应商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须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曾有失信记录已失效,但网站信息未能及时更新的,供应商须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否则,磋商小组仍将以评审时查询的结果为准)。
4、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 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
5、不得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不围标不串标承诺书》。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3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的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采购代理机构仅接受以公对公转账形式的缴费,且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