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德惠市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60914FJSZ0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德惠市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88.4938万元,招标人为德惠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德惠市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项目对7个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共涉及94栋老旧建筑,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绿化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热力改造工程、电气通信改造工程。1、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景观建设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承载型缝隙透水铺装、非承载型缝隙透水铺装、台阶,散水、普通散水、高散水、坡道等硬化铺装,总面积为99274.02m²;分类垃圾箱、成品坐凳、健身器材、非机动车充电桩、宣传栏等设施;绿化栽植8206.56m²。2、给排水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1)翻建给水管线2472.2m。(2)新建雨水管线7225m,翻建污水管线7154m。3、热力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范围为热力二次网工程,管沟长度为7852.6m。4、电气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电气改造涉及7个小区,包括翻修电力桥架10044m及电力管线1315m;铺设通信桥架10044m及通信管线1311m;安装监控设备361套;安装非机动车充电桩1套。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德惠市胜12区小区、建8、10、13、14、16区小区、惠3区小区共计7个老旧小区;
2.5计划工期:2026年11月20日至2028年10月30日,共71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古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逾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0月01日至2026年09月30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2026年3月至2026年9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提供2026年3月至2026年9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认可的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启用电子证书的需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4)安全员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类);
(5)要求人员证书内有就职单位的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职称证除外),否则视为废标。
(6)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需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鼓励在建筑市场活动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审慎使用“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5日23时59分,通过电子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