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祥云县西山风电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WHXM-2026-12-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大理州祥云县西山风电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000.00万元,招标人为中电清能(祥云)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风电场及送出线路全部设备采购,风电场及送出线路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含风机基础平台、集电线工程、水环保工程(含植被恢复)、安全与职业健康工程、场内外道路改造及线路障碍迁改、堆场租赁等),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并网验收等阶段验收、防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档案整理及归档验收等内容,最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投标人应移交设备性能、工程质量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风电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理州祥云县西山风电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理州祥云县西山风电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投标人未被人社部门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名单公示期(未撤销)内的(自行承诺)。
(7)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8)投标人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
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以下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
3.2.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
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
②
技术负责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
安全负责人: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新能源EPC或施工业绩(需要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3.2.4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
全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5年期间任意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4日 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