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综合改革高质量提升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 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 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其他资质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 gov . 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综合改革高质量提升服务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综合改革高质量提 升服务项目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服务工作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 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 条款不做修改)。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6-10-30 09: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1-05 17:00 

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磋商文 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6-10-30 09:00至2026-11-05 17: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 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3.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10-30 09:00~2026-11-05 17:00, 过时不 候。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包件6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10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 不接受。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