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BJGZB-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临港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餐厅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资金469.92万元(含税,税率6%),招标 人为天津临港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天津港保税 区临港区域临港怡湾酒店餐厅管理服务,不含税预算136.58万元,含税预算144.77万元:
第二标段: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创业园餐厅管理服务,不含税预算306.74万元,含
税预算325.1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怡湾酒店餐厅管理服务;(002)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
域临港创业园餐厅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怡湾酒店餐厅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经营内容需满足本项目要求。
3.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7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 授权人身份证和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会保险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会保 险官方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 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8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如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与 投标人提供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报告生成日 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如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不一致,以现 场查询结果为准)。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创业园餐厅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在 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 它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经营内容需满足本项目要 求。
3.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
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7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会保险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会保 险官方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 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8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如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与 投标人提供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报告生成日 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如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不一致,以现 场查询结果为准)。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1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文件。①投标人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②投标人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③项目联系人接收信息后,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投标单位登记表”,投标人填写登记表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④招标文件领取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内提交合格资料且缴纳文件费的不具备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5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3.服务期:
第一标段: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二标段: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费用:
管理费不含税58.58万元、含税62.09万元:
用餐费不含税78.00万元、含税82.68万元:
合计不含税136.58万元、含税144.77万元。
第二标段费用:
管理费不含税90.74万元、含税96.19万元:
用餐费不含税216.00万元、含税228.96万元:
合计不含税306.74万元、含税325.15万元。
5.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