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智慧学工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湖北中医药大学智慧学工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88.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按 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智慧学工系统建设(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前供应商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 上线整体试运行,试运行且运行情况良好后进行验收。

其中:2026年12月31日前供应商应完成基础设置、智能工作台、学生基本 信息管理、学生日常管理、辅导员队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学工 智能体等核心模块开发部署并上线,上线后试运行期限不少于1个月;2027年4 月30日前供应商应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开发部署并上线,上线后试 运行期限不少于1个月;2027年7月30日,系统全部功能满足合同约定标准、运 行稳定,转入正式投入使用;系统正式连续运行满3个月,且功能运行稳定,20 27年10月30日前组织项目最终验收。

质保期:供应商提供自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不少于五年的质保服务。在系 统维护升级服务期五年后,供应商应继续承担其后续系统维护升级服务,并给 予需求方优惠的服务费率,具体费用由双方根据供应方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 量酌情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系统维护服务合同,但每年的服务费总额不得超 过本合同总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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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 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 为准。

3.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售价:4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