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药剂供应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临沧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药剂供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沧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9 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JCG-2026-10-02

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药剂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0000.00元(三年合计)

最高限价:79800.00元/年,三年合计239400.00元(分项单价固定,按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年度总费用不超年度限价)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为:

供应商需按照医院要求,将药品配送至医院指定污水处理站,全程负责运输、卸货,保障药品完好无损。每批次供货须同步提供产品合格证、合规检测报告等全套资质资料,确保药品质量可溯源、符合国家环保及污水处理药剂使用标准。

(二)采购内容明细:

序号  分项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1年暂定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限价(元)合价限价(元)

1 次氯酸钠 A1 30000 KG 2.50 75000.00

备注:分项单价固定,按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年度总费用不超年度限价

2 聚合氯化铝 25kg 600 KG 6.00 3600.00

备注:分项单价固定,按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年度总费用不超年度限价

3 聚丙烯酰胺 25kg 400 KG 3.00 1200.00

备注:分项单价固定,按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年度总费用不超年度限价

一年合计 79800.00元

三年合计 239400.00元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供货周期3年,采用“一次采购、分期供货”的模式,根据医院污水处理站实际用药需求,由供应商按需配送,有效控制库存、避免药品积压过期。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供应商指派专人、专车按合同约定时间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专人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数量,自行踏勘现场并测量供货点情况,并完成采购项目工作,所有采购项目均应满足使用要求。

(五)质量要求: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关于采购项目的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售后服务要求:如遇货物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做好调换售后服务工作,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天内无条件退换货。

(七)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不作调整。报价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材料购置费、生产加工费、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询价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该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供货周期3年,采用“一次采购、分期供货”的模式,根据医院污水处理站实际用药需求,由供应商按需配送,有效控制库存。避免药品积压过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主体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 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2.2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3年1月1日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行业为“工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类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2.2根据本国产品认定按国办发〔2025〕34 号文件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按规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单一产品符合要求的,对其报价给予20%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多产品采购中,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占比达80%以上的,对全部产品总报价给予20%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如为药剂经销商,须持有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持有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

3.2供应商须具备危化品配送保障能力,自有或委托的承运单位须持有有效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承运的,须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配套承运单位营业执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材料。投标阶段供应商仅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交全部运输相关资质材料;若中标供应商无法在签约前提供完整有效的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4.其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沧市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2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临沧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临沧市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二)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鲜章)一份留存。

(三)现场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至云南省临沧市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所需资料按本节“(二)要求完整准备,现场如实填写《询价文件发售表》一并提交;逾期送达或资料不全的,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资料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询价文件。

(四)网上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本节“(二)所列要求,整理全部报名资料并生成扫描件,投递至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邮件命名规范:完整项目名称;邮件正文应清晰载明申请单位全称、业务联系人、手机号码。

供应商完成邮件投递后,可主动致电代理机构项目联络人,申领《询价文件发售表》;供应商如实完整填报表格后,将登记表扫描件重新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经代理机构核对资料齐全有效后,向供应商提供本项目询价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