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HY2026-300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483,000.00,招标人为沈阳市妇幼 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 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2)供应商 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医用 内窥镜冷光源、膨腔泵、宫腔镜(分体式和纯检查款)、高清影像工作站软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7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LNHY2026-30009

项目名称: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元):483,000.00

最高限价(元):483,000.00

采购需求: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详见 货物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交付地点: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 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2)供应商 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医用 内窥镜冷光源、膨腔泵、宫腔镜(分体式和纯检查款)、高清影像工作站软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1日08时30分至 2026年10月27 日16时3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