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幼儿园教育集团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幼儿园教育集团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2620000.00元/年
5.最高限价(如有):2620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
标段 服务内容 配送片区 (幼儿园)
一标段 蔬菜瓜果类 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阳光美林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景湖幼儿园、银川市金风区植物园第一幼儿园 1020000.00
二标段 米面油类 银川市金风区第二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阳光美林幼儿园、银川市金风区景湖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植物园第一幼儿园 450000.00
三标段 肉、禽、蛋类、海产品、牛奶 银川市金风区第二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阳光美林幼儿园、银川市金风区景湖幼儿园、银川市金风区植物园第一幼儿园 1150000.00
< 𬊤
7.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 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 业应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可不提供,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以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后两个小时内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 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加工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 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 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