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饮食原材料资格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FW2026-012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科技大学饮食原材料资格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折扣率不得高于97%,招标人为河南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科技大学饮食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其中:第一包段遴选3家大米类供货 商;第二包段遴选3家面粉类供货商;第三包段遴选3家食用油类供货商;第四包段遴选3 家猪肉类供货商;第五包段遴选3家禽蛋类供货商;第六包段遴选4家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 供货商;第七包段遴选3家果蔬和豆芽类供货商;第八包段遴选4家鸡鸭肉和牛羊肉类供货 商;第九包段遴选3家干货调料和杂粮类供货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米类;(002)面粉类;(003)食用油类;(004)猪肉类; (005)禽蛋类; (006)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007)果蔬和豆芽类;(008)鸡鸭肉和牛羊肉类;(009)干货 调料和杂粮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米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段:大米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2包段:面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
第3包段:食用油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4包段:猪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5包段:禽蛋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6包段: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7包段:果蔬和豆芽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8包段:鸡鸭肉和牛羊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9包段:干货调料和杂粮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 段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被列 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002面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段:大米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2包段:面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
第3包段:食用油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4包段:猪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5包段禽蛋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 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6包段: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7包段:果蔬和豆芽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8包段:鸡鸭肉和牛羊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9包段:干货调料和杂粮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 段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被列 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003食用油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段:大米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2包段:面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
第3包段:食用油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4包段:猪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5包段:禽蛋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6包段: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7包段:果蔬和豆芽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8包段:鸡鸭肉和牛羊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9包段:干货调料和杂粮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 段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被列 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004猪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段:大米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2包段:面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
第3包段:食用油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4包段猪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 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5包段:禽蛋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6包段: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7包段:果蔬和豆芽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8包段:鸡鸭肉和牛羊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9包段:干货调料和杂粮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 段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被列 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005禽蛋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段:大米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2包段:面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
第3包段:食用油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4包段:猪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5包段 禽蛋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6包段: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7包段:果蔬和豆芽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8包段:鸡鸭肉和牛羊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9包段:干货调料和杂粮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 段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被列 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006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段:大米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2包段:面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
第3包段:食用油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4包段:猪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5包段:禽蛋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6包段: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7包段:果蔬和豆芽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8包段:鸡鸭肉和牛羊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9包段:干货调料和杂粮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 段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被列 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007果蔬和豆芽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段:大米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2包段:面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
第3包段:食用油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4包段:猪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5包段:禽蛋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6包段: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7包段:果蔬和豆芽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8包段:鸡鸭肉和牛羊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9包段:干货调料和杂粮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 段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被列 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008鸡鸭肉和牛羊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段:大米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2包段面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 许可证;
第3包段:食用油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4包段:猪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5包段:禽蛋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6包段: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7包段:果蔬和豆芽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8包段:鸡鸭肉和牛羊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9包段:干货调料和杂粮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 段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被列 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009干货调料和杂粮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段:大米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2包段:面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
第3包段:食用油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证;
第4包段:猪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5包段 禽蛋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6包段:速冻食品和水产鱼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7包段:果蔬和豆芽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8包段:鸡鸭肉和牛羊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9包段:干货调料和杂粮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 段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被列 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8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一)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 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三)方 式: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本次采购实行不见 面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均须将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代 理机构指定邮箱并备注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核实符合要求并办理 完手续后通过该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四)售价:招标文件100元人民币/份,采购 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