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 OA平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XZX-202605107)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 OA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0万元,招标人为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1项目名称: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 OA平台建设项目。

1.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私有化部署,结合采购人工作流,定制 OA系统,包含统一门户管理、统一公文管理、统一流程管理、统一用户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人事管理、会议管理、三重一大、任务督查督办、党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综合办公、预算管理、财务集成、资金计划管理、移动应用等内容。

1.4磋商范围: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 OA平台搭建、验收、运维、培训、移交等全链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发包人要求”。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要求;性能良好。

1.8服务期:5年。

1.9磋商控制价:800000元。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应答单位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应答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答单位(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投标人为产品原厂商,由原厂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 投标人非产品原厂商,中标后提供原厂商出具关于本项目的技术承诺书,承诺书中必须明确表明,投标人如在中标后无法履行约定,则由原厂商继续履行约定;3). 投标人非产品原厂商,中标后由招标人、中标人、产品原厂商签订三方协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单位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程序:

1、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应答单位请于 2026年 10月 23日 9时至 2026年 11

月 2日 17时,按以下要求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和领取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工作人员。2、本项目其他材料每份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应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年 11月 3日 10时 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开标出席开标大会。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6年 11月 3日 10时 30分,开标地点为南昌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