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城控集团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ZQS-GKZB-2026-24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市城控集团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承销费费率(综合费率)≤0.12%每年,招标人为鄂州 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承销费费率(综合费率)≤0.12%每年,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本次投标 报价需提供包干报价(含全部前期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以下服务费用:律师事务所出 具发债法律意见书的费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费用(如需),出具可 研报告费用(如需),现金流测算费用(如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用(如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市城控集团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市城控集团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或证券类金融机构,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1银行类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
2.1.2证券类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1.3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相应资格的一级法人唯一授权。
2.2投标人应属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有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 类会员;拟由不具备独立主承销能力的机构承担主承销职责的,应与具备相应能力的主承销 商组成联合体,并明确承销、余额包销及责任划分安排。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2.4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暂停或取消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
2.5投标人近3年内在债券承销、受托管理、存续期管理、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等业务中, 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尚未结案且可能影响本项目履约的监管立案调查。
2.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任意一方)近3年内至少完成1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主承销或联席主承销项目,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7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余额包销、包干报价、中介服务协调、保密及利益冲突防范的书面 承诺。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承 销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 议书,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所有内容,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木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担任本项目主要 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鄂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