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热水和冷水供水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碰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6-zb-05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乐昌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热水和冷水供水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3768万元,招标人为乐昌市第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353768.00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昌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热水和冷水供水系统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乐昌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热水和冷水供水系统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 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 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 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 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徹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

(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 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为准。货物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的,供应 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广东省财政 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 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 所属行业应当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中监狱企业 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须再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4)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内 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 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 zxgk.court.gov.cn/ shixin/) 中 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 www.co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 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 搜索数据”,视为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响应承诺函”格式内容承诺。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1/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 12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5日期间(办 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 韶关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东韶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韶关市

七、其他

受乐昌市第二中学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磀商方式组织乐 昌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热水和冷水供水系统改造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 标。

一、项目概况及规模:

1.项目名称:乐昌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热水和冷水供水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2026-zb-057

3.项目地点:乐昌市第二中学内

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在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5.项目预算:353768.00元(含税)

6.项目内容:为切实保障住宿学生日常生活,解决现有供水系统供水能力不足,高峰用水时 段热水或冷水短缺等问题,需采购3套热水系统和3个冷水储水桶及配件一批对学生宿舍供 水系统进行安装升级改造。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 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 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 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

(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 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 (2015)309号)为准。货物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的,供应 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广东省财政 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 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 所属行业应当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中监狱企业 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须再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4)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内 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 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 zxgk.court.gov.cn/ shixin/) 中 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 www.co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 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 搜索数据”,视为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响应承诺函”格式内容承诺。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0月29 日至2026年11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韶关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 退。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 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 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韶关市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广东韶关市

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