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DHX-QY202628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
(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自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2.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需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以下两项提供任意一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现场获取招标文件。4.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