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PGKGDZJ-2026GF-00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平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年承销费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0.36%,招标人为开平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开平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服务机构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平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平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总公司。如果出现同属一家证券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证券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时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投标时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目前也没有正在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况(提供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