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建华学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FJAH-2026-021)

1.采购条件

呼和浩特市建华学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建华学校,项目资金来源为学生伙食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竞争性磋 商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建华学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采取一年一签模式;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1.2信誉要求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2)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显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 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1.3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 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不再接受;

4.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线上获取

4.3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提供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文件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将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供 应商须将所有资料扫描成PDF格式,逐页加盖公章,文档名称及邮件主题统一以采购编号+供 应商全称命名。不接受WORD文档,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提供采购文件。供应商递交资料 后需电话告知。

注:1、企业营业执照需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 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3、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以上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鲜)公章。如发现提供资料存在弄虚作假 行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通知的时间为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 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