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新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新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K

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新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新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KBHDL-20261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新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5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监控设备一批,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新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新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BHDL-20261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新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5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监控设备一批,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新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新增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