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JT-(X)-2607】)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71.2630万元,招标人为吉水县教 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A标段:(002)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B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A标 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

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002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B标 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

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