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博州精河县城“畅通城市”综合枢纽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博州精河县城“畅通城市”综合枢纽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精河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博州精河县城“畅通城市”综合枢纽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监理
2、标段名称:1标段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元):6450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共33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9个月,交工验收与 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26年12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 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 微型)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查询处于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有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1:00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11月6日11:00
2、地点:乌鲁木齐市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 盖公章(说明办理事项、项目名称、办理人员电话及邮箱)的扫描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扫描件。
以上资料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限内发送至 邮箱 .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发送 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