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北园区热力公司10kV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XJJS-202609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水北园区热力公司10kV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188611.26元,招标人为霍尔果斯清辉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水北园区热力公司10kV配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水北园区热力公司10kV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水北园区热力公司10kV配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装、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 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10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5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