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和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城壹品小区一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S2026-091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荣城壹品小区一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详见磋商文件,招标人为长春市和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荣城壹品小区一期物业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荣城壹品小区一期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荣城壹品小区一期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 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以上时间,提供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编辑成1 个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 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 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