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咸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50万元,招标人为咸宁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 告第七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 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 件)及“公告第2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参 加报名(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备查),报名成功后,资料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咸宁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M-XN20260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4.50万元
6.最高限价:44.50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