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免赔照顾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GJ-202605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免赔照顾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吉林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免赔照顾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免赔照顾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组织能力;
2.项目经理 派驻专职驻场项目经理1名,持有人社或民政部门下发的养老护理相关专业证 书,要求至少有两年及以上养老护理管理经验,全职驻院办公,接受医院护理部、医务科管 理;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 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3年至今)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 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单位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 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
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 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8.本项目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分公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