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71.2630万元,招标人为吉水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71263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771263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A标段 1 项 1387775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B标段 1 项 1383488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确定每个标段排序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开标顺序为A标段、B标段。即:同一投标人可以对A、B二个标段都进行投标,也 可以选择标段进行投标,按照开标顺序,若该投标人在某个标段取得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资格,其它标段后续参与评审,但其不再被推荐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同时参与多个 标段投标须按每个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某个标段中标人因自 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若剩余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三家及以上) 的,则按照本标段评审排序顺延下一名为中标人。如顺延人已中其他标段,则其他标段继续
顺延下一名中标,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月中旬止(2027年秋季学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项目属性:服务类;标的对应所属行业:批发业)。 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 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 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 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现场报名并自带U盘至代理机构处拷贝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
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 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中需包含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 件的,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注: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