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货站充电桩挪移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北京货站充电桩挪移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编号:CGXM-ACC-E-2026351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运营基地国际库区充电站充电桩挪移改造,原有充电桩拆除移位,新建8套充电桩设备基础,配套2台配电箱。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2工期:50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3本工程预算金额:1,829,773.58元(含税)。

2.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等级。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投标人单位最近3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

在其他未完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承诺书)。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可交叉任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8)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9)非中航集团受限供应商名录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3 日至2026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3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 日 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