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嘉兴地区诉讼法律服务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2-06-04A-2026-D-F-E28295C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嘉兴地区诉讼法律服务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嘉兴地区诉讼法律服务入围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为适应业务发展,提升分行风险处置能力及效率,分行拟入围诉讼 认可律所,提供不良贷款诉讼案件和其他纠纷委托代理服务。诉讼认可律所:指经审核 认定可以在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清收案 件中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其中“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 事诉讼、仲裁等各种司法方式。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书》。

2.3服务期限:项目入围合同首次签订有效期为1年,招标人有权视项目履约满意 程度续签项目合同且不超过2次,其中每次续签的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年。

2.4服务地点:主要服务地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所在地,也可为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住所地或其他分支机构所在地。

2.5预算金额:约20万元/年,最终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入围单位数量:3名,招标人不承诺入围必然有具体业务合作,不承诺中标份 额分配比例或分配案件数量。

2.8总所和其分所、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推选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接受 分所投标,如出现总所与分所同时投标,则只接受总所参与投标,如同一总所的多个分 所同时投标,则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分所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2023年9月1日至开标当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骗取中标和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与 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与本招标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 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 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字为“0”;未列 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处罚期限内的);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 他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近一年内未担任与招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存在利益冲突当事方的代理人,须提 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3 日至2026年10月30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 包/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 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

5.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杭州市。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