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加气站安全阀、压力表备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WX2026GKZB-5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加气站安全阀、压力表备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100%,招

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加气站安全阀、压力表备用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加气站安全阀、压力表备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加气站安全阀、压力表备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目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完成采购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

(2)信誉要求:

供应商询比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等行政处罚。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销售分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之内;

(4)失信积分累计达到8分及以上,且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

准);

(5)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2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2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