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信息关于+河南省嵩县教育体育局嵩县中小学校园餐2026-2027学年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教育体育局嵩县中小学校园餐2026-2027学年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自筹资金94686056.00元,招标人为嵩县教育体育局、洛阳嵩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嵩县教育体育局嵩县中小学校园餐2026-2027学年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嵩县16个乡镇、7所局直学校共计约60086名学生提供肉类、蛋奶类、禽类、果蔬类、大米类、面粉类、食用油类、干调类等食材供应。具体学生人数以学生就餐的实际人数结算为准,具体天数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教育体育局嵩县中小学校园餐2026-2027学年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米面粮油类;(002)嵩县教育体育局嵩县中小学校园餐2026-2027学年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干货调味类;(003)嵩县教育体育局嵩县中小学校园餐2026-2027学年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肉蛋奶类;(004)嵩县教育体育局嵩县中小学校园餐2026-2027学年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蔬果类;(005)嵩县教育体育局嵩县中小学校园餐2026-2027学年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豆、面制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嵩县教育体育局嵩县中小学校园餐2026-2027学年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米面粮油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一、二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三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肉类、禽类的生产企业还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承诺肉类、禽类生产企业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五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重大违法情况等恶性事件发生的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并加盖企业电子章,格式自拟);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002嵩县教育体育局嵩县中小学校园餐2026-2027学年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干货调味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一、二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三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肉类、禽类的生产企业还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承诺肉类、禽类生产企业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五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重大违法情况等恶性事件发生的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并加盖企业电子章,格式自拟);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 日 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 27日 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 10日 09时05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时05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26.com